“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监督检查”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告(2018年3月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于3月19日进行了“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监督检查”的双随机抽查,具体情况如下:
由市园林绿化局“双随机”抽查摇号系统随机产生了两名执法人员和一个被抽查单位。执法人员有:王民中、苗健;被抽查单位是:北京双阳双赢商贸中心。
执法人员向被抽查单位负责人询问了相关经营情况,调阅了相关动物引进、出售等档案资料,检查了“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”情况。抽查结果如下:
被抽查单位名称 |
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是否取得行政许可 |
是否按照许可要求从事相关经营利用活动 |
结论 |
北京双阳双赢商贸中心 |
是 |
是 |
合格 |